关于做好2022年度财务决算有关工作的通知

关于做好2022年度财务决算有关工作的通知

 

校内各单位:

  为做好2022年度财务决算工作,提高财务决算的准确性和规范性,按期完成学校年度财务算及财务报告工作,根据《黄冈师范学院财务决算管理办法》《黄冈师范学院算管理办法》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财务决算时间

  按照省财政厅国库处通知,考虑业务处理流程及结算支付在途时间,财务处将于12月20日(周)下午18:00起,暂停受理报账业务(学生劳务发放截止时间为12月16日)。国库支付系统开通运行后,可办理工资薪酬发放、科研报账和紧急公务

  二、加推进预算执行

  1.财政预算资金执行率应达到100%。所有纳入年度预算(包括预算追加、调整)安排的支出,全部纳入年度预算执行考核范围。

  2.纵向、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省财政批准结转的项目经费外,各单位2022年预算经费末全部清零。2022年预算已安排的采购项目,需在12月16日前办结算付手续,2023预算安排。

  3.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的财政项目和校内项目的相关单位,年度结束后,请按照省财政厅、教育厅通知要求和学校文件规定,完成项目绩效总结和自我评价,提前整理项目绩效评价材料,准备接受预算绩效评价考核。

  三、全面清理资产和往来款项

  根据年末决算要求,各单位应全面清查盘点资产,清理各类项目,清理债权债务往来款项。

  1.清查资产。各单位对所管理和使用的资产,按照学校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,做好年终清查盘存和入库工作,及时清理对账,确保资产账账相符、账实相符。

  2.清理往来。全面清理各项应收、应付账款和预借发票。凡在财务处有借款的单位和个人,应于12月20日前到财务处办理报销、还款手续。职工个人借款超出承诺及时冲还的,2023年元月起从借款责任工资中逐月扣,直至扣完为止。

  3.清收学费。各教学学院应全面清理2022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学费欠缴情况,及时督促学生在12月20日前缴清欠费,免影响学费收缴考核指标清算。

  4.清理收入。各单位组织开展一次“小金库”清理自查,全面清理本部门收入,如资产出租出借收入、培训收入、水电费收入、捐赠收入等。各项收入应及时上缴财务处,不设立“小金库”和账外账。

5.对照完成年度目标任务。继教学院和后勤集团在12月25日前完成年度目标清算上缴工作

  四、其它事项

  后勤产业集团同步组织年度财务决算,清查盘点账面资产,清理应收应付款项,准确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,按期编制决算报表。集团及其下属单位的年度报表、实物盘存表及决算说明,于20231月6日前报财务处。

  年终决算期间,各单位应严守财经纪律,杜绝违规突击花钱 突击报账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冒领,套取预算资金。上述违规行为一经发现,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。

  为保证按时向省财政厅、教育厅报送决算报告,请相关部门在填报决算统计数据时给予支持。决算报告信息经省财政厅、省人大批准后,依法公开。

  特此通知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财务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212月1日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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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财务处发布时间:2022-12-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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